《阿左旗巴彦浩特镇给排水管网改建和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08年四季度)

时间:2009-01-10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设立了“阿左旗巴彦浩特镇给排水管网改建和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12月31日的信托事务向受益人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08年6月26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50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一年期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两个信托财产专户,开户银行为建行内蒙分行营业部迎宾北路分理处,账号为15001706680052502487。
三、信托资金的运用
        受托人与借款人阿拉善左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将信托资金全部贷放给借款人,用于该公司改扩建阿左旗巴彦浩特镇给排水管网和水质净化项目建设。受托人以阿拉善左旗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本项目建设资金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兑付信托本金。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截止2008年12月31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15,888,160.45元,其中货币资金864,313.73元,各户贷款15,000,000.00元,长期待摊费用23,846.72元;信托负债合计为71,840.00元;信托权益合计15,816,320.4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816,320.45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共计1,176,900.90元,全部为利息收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受托人报酬312,666.67元和发行费47,693.28元,差旅费、银行结算费等220.50元;信托权益为816,320.45元
六、信托计划的风险控制措施
        1、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控制措施:
        本项目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HXXYJBZ2008115。
        2、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降低信托计划管理风险。
七、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杜东方、范春艳。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3、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