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宸昇1号单一资金信托》清算报告

时间:2020-11-18 字号:

尊敬的受益人:

《华宸信托•宸昇1号单一资金信托》于20201023日到期正常结束,信托本金及收益于20201023日已全部收回,对受益人如期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收益,该单一资金信托结束。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有关法规及该信托项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现就本资金信托项目清算如下

一、信托项目基本情况

1、信托资金规模及期限:总规模为人民币8000万元,信托期限为12个月,信托期限届满6个月后委托人可要求信托提前终止。

2、信托资金用途:信托资金全部贷放给借款人,用于借款人名下在开发的“熙悦美墅”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3、信托计划类型:单一资金信托

4、信托计划期限:20200424--20201023

5、信托资金运用方式:贷款

6、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信托贷款利率:9.9/年。

二、受托事项:

北京京华嘉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8000万元委托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由受托人与借款人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用于借款人名下在开发的“熙悦美墅”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受托人以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回款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扣除信托财产管理费用以及受托人报酬后,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及信托利益。信托资金的运用完全按照信托文件的要求正常进行。

三、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1、信托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贷放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托人与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HXX2DXD20200027)。信托到期,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信托本金与收益,信托本金8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9.9%。还款资金来源为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回款。担保措施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德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8000万元信托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HXX2DBZ20200025HXX2DBZ20200026)。

2、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本项目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共实现信托收入3,855,209.01元。

3、信托财产所承担的费用、税金情况

在本信托存续期内,共计发生各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税金为423,414.79元。其中:受托人报酬401,095.89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7,733.90元,印花税4,000.00元,银行结算费585.00元。

4、信托收益实现情况

根据《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在信托存续期内,受托人向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3,431,794.22元。

四、信托财产清算

20201023日,公司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本金80,000,000元。2020113日,公司注销信托专户。

委托人/受益人在本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信托合同所列事项解除,该信托项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