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万里行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之六:知识普及:信托理财中可能存在的几个购买误区

时间:2020-06-1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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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理财收益的下行,信托理财越来越成为投资者较为受欢迎的投资方式。然而在在投资者选择信托产品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一些选择误区,通过梳理,总结了以下五点误区仅供投资者参考。

投资者误区一,当下投资者更偏好于投资于短期的信托产品,长期的信托产品对客户缺乏吸引力。

从信托公司产品销售情况来看,期限在一年到十八个月的产品总是能受到客户的青睐。而期限在两年甚至三年的信托产品则不是特别能被客户所接受。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新客户的理财观念一般都是从接触银行理财开始建立的,而银行理财一般期限都比较短,一年以上的理财产品本就更少了。这样一来从银行理财的客户转而选择信托理财就会存在一个理财观念的过渡期。其实这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信托产品所投向的业务,很大一部分不能在一年之内完成并看到实际收益的。因而偏好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不利于投资理财理念的培养。受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影响,银行理财收益普遍下行,预期收益率在5%的产品很少见,而中长期信托产品可以提前锁定收益,而且能保持2-3年的同等收益。比银行理财,信托产品的收益还是会高很多的,因此信托理财才更是很多高净值客户的不二之选。

投资者误区二:收益压倒一切。当然,这里的收益指的是“预期收益”。

目前对于相当一部分客户仍旧存在这样的理财观念:收益第一,风险第二。但是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也就是说,融资人信用风险高,才会付出更高的利率作为对风险的补偿。

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本金的安全性才应该是放到第一位的。因而,投资也是一种平衡的艺术,需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当然,这里并不是一味地排斥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而是需要对“高收益”信托产品的来源、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综合判定之后,再选择。不加甄别,就选择高收益产品来进行投资的行为,这是很危险的,也是应当避免的。

投资者误区三:只信银行渠道比起信托,投资者对于银行可是信赖有加。

因为银行网点遍布,尤其国有银行还有国家信用的背书。所以,很多投资者选择银行渠道购买信托产品,以为这样更有保障。其实,信托业务对于银行来说是只是代销业务,在代销业务的录音录像中有一句是不对代销产品不做任何形式的保障,一切由投资者自负!这是监管要求,银行必须遵守。所以有意向购买信托产品还是直接去信托公司的财富中心购买。此外,很多银行理财经理对于信托产品的来龙去脉并不是很了解,也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

投资者误区四:很多投资者极力排斥房地产信托。

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投资理念,房地产信托的风险还没有某些政信信托高,房地产信托采取了很多风控措施,比如土地抵押、股权质押、委派董事以及集团公担保等等不一而足。虽然房地产调控政策趋严,房住不炒是中央对于房地产的定位,而不是一味去打压房地产。毕竟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房地产还有很大的潜力。切不可因噎废食,应该针对具体的信托项目认真分析在筛选之后,做出自己的判断。

投资者误区五:信托公司规模越大越好

很多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的时候,一般会通过信托公司的实力来进行选择和判断,认为资本实力雄厚、管理规模大的信托发行的产品,一定是优质的。这样的逻辑可以理解,但是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因为从信托产品设立的流程来看,产品的好坏、风险几何与信托公司规模并没有存在很强的关联性,公司资本实力雄厚自然是好的,但是产品判断的标准在于项目团队、结构设计和风控措施。除了极个别以外,资产管理规模和注册资本实力较小的公司,在资产选择和风控措施上往往会更加严格,反而出事的少;大信托公司被融资人坑的案例比比皆是,前段时间中信黄金贷款信托一事,就是最好的说明。另外,大信托公司的品牌溢价较高,对于融资人和投资而言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比如对于同样的交易对手,小信托给带投资者的收益率一般要高于大信托公司,中间的差价可以视为是品牌溢价;对于投资者而言就是隐形损失了。信托投资,稳健是前提,获取可控风险下的最大回报,实现财富的增值才是最终目的。大公司可以信赖,小一些的信托公司也可以多关注。要一视同仁,不能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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