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

时间:2021-05-17 字号: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内唯一一家国有信托公司,业务领域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主营业务包括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等。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法务力量,满足专项法律需求,现公开选聘2021年度专项法律服务合作律师事务所,相关选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标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202161日至20225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起草、审查、修订公司的信托业务合同和非信托业务合同。

(二)按照公司要求出具律师函。

(三)对公司咨询的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三、资格要求

(一)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为公司律师事务所库内的律所。

(二)本年度在主管机关年检合格。

(三)在呼和浩特市内有固定、独立的营业场所。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事律师工作5年及以上,能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律师的专业服务团队。

(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有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如有信托公司服务经验优先。

(六)近五年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无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需具备较强的应急能力,有较强的配合意识,可以在公司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

四、提交材料

拟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按照第三项资格要求所述内容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拟指派团队相关人员律师执业资格证,团队人员相关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擅长领域、主要工作业绩等。

(三)律师事务所相关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

(四)近三年未受到相关机构处罚的证明材料。

(五)具体服务方案、服务优势,服务承诺等。

(六)本次选聘律师事务所报价方案最高限价为20万元,最终以双方谈判价格为准。

五、其他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承诺对所提交的资料确保真实、准确。

(二)提交资料的时间为2021513日起至202152317点止。

(三)所提交的资料包括纸质版5份,并将相应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sn@hctrust.cn

(四)参与选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471-4193924

 

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优势参与报名,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