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事务处理及财产状况2021年度报告 《华宸信托·信托业内蒙古察右后旗定点扶贫慈善信托》

时间:2022-01-25 字号: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1231日设立了“华宸信托·信托业内蒙古察右后旗定点扶贫慈善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作为受托人,现就本信托成立至20211231日的信托事务报告如下,并为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信托计划概要

1、信托计划成立日:20201231日;

2、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50万元;

3、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二、信托财产专户开立情况

在信托计划成立前,受托人为本信托开立了信托财产专户,信托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账号为152467637034

三、信托事务处理情况

(一)合同签订

由“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受托人,设立“华宸信托•信托业内蒙古察右后旗定点扶贫慈善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该信托计划”)。受托人已与各委托人于20201026日签署了《信托合同》。

本信托计划资助的慈善项目为农业机械化和养殖业产业升级,以满足大井村集体经济围绕“生产端做整合”迫切需求,受益人范围为察右后旗大井村村民。受赠方为“察哈尔右翼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资金用途管理方为“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受托人已与受赠方、资金用途管理方于20201026日签订《捐赠协议书》。

由“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信托计划的监察人,受托人已与监察人于20201026日签订《监察协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支行”担任本信托计划保管人,受托人已20201027日与其签订《信托资金保管协议》。

(二)信托财产的管理

受托人于20201110日收到执行人发出的《资金运用申请》,于20201113日就信托财产慈善支出方面的管理、运用以通讯的形式召开第一次慈善信托决策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决策委员会共计5人,实际表决人数5人,全票通过申请事项。

受托人于20201231日向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完成备案。同日,捐赠资金由受托人根据《捐赠协议书》通过U-key,由信托财产保管账户拨付到“察右后旗财政局”(察右后旗政府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该信托计划于20201231日成立。

(三)信托财产的运用

本信托项下信托财产50万元,其中2,000元用于向监察人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支付监察费,由信托财产中直接提取,剩余49.8万元用于捐助察右后旗慈善项目。由受托人向执行人下达《帮扶项目执行书》,由执行人负责具体的资金使用。本慈善项目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大井村委会担任执行人。资金用于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大井村农业机械化和养殖业产业升级即用于购买饲料打捆机及高品质种牛、种羊。款项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农业机械化项目:

结合村情实际采购饲料收割机一台,由于秋收时间紧,依托本信托计划支持,大井村委会通过向上级部门预支垫付的形式于20208 月采购了一台新乡市豫东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 9QZS-2650(出厂编号YD2652020017,发动机号H9206010987),机身颜色红色,支出24万元,该垫付款项已于慈善信托资金到位后归还上级。大井村村民收入来源主要以养殖牛羊为主,采取自种自饲的模式,该饲料收割机通过村委会集体运营(适当向村民收取运营费用),帮助全体村民收割青贮玉米饲料,大大提升了秋收效率,激发了村民扩大种养规模的热情,也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2020年当年帮助收割400余亩饲料玉米,村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2021年帮助收割600余亩,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3万多元。

2、养殖业产业升级项目:

为推动改良大井村养殖产业,提高经济效益,经多方考察调研,大井村委会于2021420日从内蒙古赛诺种羊科技有限公司(四子王旗)采购萨福克种公羊26只,每只1.3万元,总金额33.8万元,其中村民自筹7.8万元、村集体经济支出0.2万元,使用慈善信托资金25.8万元。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合作共养协议,约定养殖30只基础母羊的农牧户配套养殖一只萨福克种公羊(共计选定合作农牧户26户),且不允许出售、转租等,目前,村民的种公羊基本上都已经完成配种,部分改良羔羊已经生产,2021年下半年第一批生产改良羊达到出售标准,大大提高养殖效益。

截至目前,执行人已完成上述农业机械化项目的资金运用,养殖业产业升级项目已实施完成。

四、信托计划的管理

1、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2、受托人在信托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3、受托人根据《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于20211231日向呼和浩特民政局完成慈善信托备案工作。

4、截止20211231日,信托计划资金无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

五、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截止202112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435.05元,其中货币资金217.76元,应收款项217.29元;信托负债合计为217.29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项;信托权益合计217.76元,全部为未分配利润。截止20211231日,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累计217.76元,全部为利息收入;支出费用合计0元;未分配信托利润217.76元。

六、信托经理情况

受托人指定下列人员为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王宏宇、赵晔。

七、重大事项披露

1、报告期内无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

2、报告期内无影响信托计划安全和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