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时间:2023-12-15 字号: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华宸信托宸兴2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于202212月至20232月,利用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8200万元(含)参与认购“华宸信托宸兴2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信托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固有财产与单个关联方之间、信托公司信托财产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信托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本次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金额为8200万元,已超过规定要求,属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2019618日,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交发”“发行人”)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包头交通投资集团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1012号),同意包头交发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

2021319日,包头交发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21包交01”,债券代码177551SH)(以下简称“标的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包头市交投正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全基金”)成功认购了2亿元。现正全基金因资金运作的需要,出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债券。

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华宸信托宸兴2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1亿元,用于受让正全基金出让的标的债券。

三、定价政策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主动管理类“华宸信托宸兴2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不超过21000万元(根据标的债券交割日期确定最终规模);信托期限自信托计划成立日(含该日)至标的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受让包头市交投正全基金管理公司持有的“21包交01”标的债券。

按照债券交易“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的规则,投资标的在受让时包括本金2亿元及2022319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的应付利息。

本次债券认购定价公允,我公司与其他债券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力。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交易的关联交易在募集期内共交易2笔,于20221210日交易认购3900万元,2023210日交易认购3915万元,合计金额为791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55%(已超过5%),未超过审批金额8200万元。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独立董事任国兵、姜德广、郭晓川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并审议通过。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