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知识 百问百答 (第三十八期)

时间:2023-09-15 字号:

三十八、信托的公司治理功能是如何体现的?

 

答:在信托制度出现的早期,信托业务大部分都是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随着现代公司的建立和广泛发展,以公司等法人机构作为委托人的法人信托日益兴盛起来,信托除了发挥传统的投资和融资功能外,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等目的的商事服务功能运用逐渐普遍,其中以表决权信托最具代表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随时面临被兼并或收购的威胁,通过将多数股东权利集中给信托机构代为行使,可以防止竞争者在市场上大量收购公司股权而取得控制权的威胁。或当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风险时,通过表决权信托的集中,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

 

 

 

 

本文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信托知识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