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华宸信托·宸盈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23年8月18日成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24年第三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华宸信托·宸盈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23年8月18日
4、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人民币6470.00万元
5、信托计划期限:2023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
二、信托财产保管户开立情况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开户名称: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宸盈2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开户账号:8115601011500432386
三、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处分
(一)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三)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财产进行组合运用,将一部分信托资金用于向山西国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途为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偿还借款、保证金(不涉及再融资)、支付商业承兑汇票、设备租赁款及农资款等,其余运用于认购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的“华宸·七日盈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正常运行。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162.88元。
四、信托财产收入、估值及信托利益分配
截止2024年9月30日,本信托计划信托资产总计64,888,413.68元,其中:货币资金29,162.88元,发放贷款64,557,422.07元;信托负债合计21,297.13元,其中:应付受托人报酬11,685.20元,应付托管费179.80元,应交税费5,460.13元;信托权益合计64,867,116.55元,其中:实收信托64,718,271.04元,未分配利润148,845.51元。
截止2024年9月30日,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合计3,836,298.29元,其中:利息收入3,844,154.53元,投资收益8,945.03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801.27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支出合计348,133.30元,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14,448.26元,受托人报酬323,279.08元,托管费4,972.96元,差旅费3,972.00元,银行结算费1,461.00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3,644,381.49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148,845.51元。
截止本报告期最后一日,信托计划单位净值为1.0023,累计单位净值1.0802。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清库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信托经理未变更。
2、本报告期间信托财产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4、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六、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