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宸信托●宸盈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变更事项的告知函

时间:2024-02-07 字号: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华宸信托·宸盈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于202426日正式成立。现就本信托计划的若干变更事项作如下说明:

1、您与我司签署的《华宸信托·宸盈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HXX1JXT20230072,以下简称“资金信托合同”)中以下两处条款做了变更:

1)“7.2.2.2 信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8.0%(含税)。”变更为“7.2.2.2 信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6.5%(含税)。”

2)“10.3.1.1 固定信托报酬。按照信托期限不同,固定信托报酬的年费率分别为3.00%6个月期)、2.70%12个月期)、2.30%18个月期)、1.88%24个月期)、1.50%30个月期)和1.10%36个月期)。”变更为“10.3.1.1 固定信托报酬。受托人固定报酬率为0.37%/年。”

    以上两处条款的变更,不会影响《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

    2、因上述两处条款的变更,我司需要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登记系统进行重新申请预登记,故信托登记系统产品编码由“ZXD35H20231201006540X”变更为“ZXD35H202401010084275”。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以上变更事项请您知悉,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