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宸兴3号债券投资II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资金管理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

时间:2024-04-12 字号: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华宸信托·宸兴3号债券投资II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于2023712日成立。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24年第一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

一、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华宸信托·宸兴3号债券投资II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信托计划成立日:2023712

4、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1,380.00万元

5、信托计划期限:2023712日至2028711

二、信托财产保管户开立情况

本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了信托专户:

账户名称: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号:755914574710211

三、信托计划的管理、运用、处分

(一)受托人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为本信托计划开立了专门的信托财产账户,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不同的部门和岗位,以实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

(三)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依据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财产投资于标的债券、现金管理产品及银行存款等。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没有发现信托计划资金任何挪用情况发生,项目按照有关信托文件运行正常,标的债券发行人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且没有发生能够影响信托财产安全及受益人利益的其他情况。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03.00元。

四、信托财产收入、估值及信托利益分配

截至2024331日,本计划信托资产总计15,711,659.43元,其中:货币资金4,503.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15,706,866.75元,应收款项289.68元;信托负债合计为67,546.07元,其中:应付受托人报酬39,924.72元,应付托管费4,989.60元,应交税费22,342.07元,其他应付款项289.68 元;信托权益合计15,644,113.36元,其中:实收信托13,8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1,844,113.36元。

截至2024331日,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信托收入合计632,812.39元,其中利息收入2.25元,投资收益227,414.71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5,395.43元。截至2024331日,支出费用合计16,334.59元,其中:受托人报酬13,761.93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52.76元,托管费1,719.90元。可供分配的信托利润1,844,113.36元,期末未分配信托利润1,844,113.36元。

五、底层资产及信托单位净值

底层资产明细(截止本报告期末)

序号

代码

名称

持有张数/份额

1

133525

23九黎V1

139700

 

截止本报告期最后一日,信托计划单位净值为1.1336,累计单位净值1.1336。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投资的资产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估值结果可能和最终实际分配清库存在偏差,最终应以实际分配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披露

1、本报告期间信托经理未变更。

2、本报告期间信托财产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

3、本报告期间无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4、依据《信托合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六、结论

本报告期内,信托财产运用符合信托文件的约定,信托运行稳定,没有发现信托的重大不利情况。

受托人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勤勉尽责,谨慎、有效管理,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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