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准,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同时,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第8号)相关规定,经监管部门核准,变更了营业范围。新的营业范围以金融许可证所载明的内容为准,具体为:(一)信托业务,包括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公益慈善信托业务。(二)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包括存放同业、同业拆借、贷款、投资、债券卖出回购,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定向发债,向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申请流动性支持借款等。(三)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提供投资顾问、咨询、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服务。(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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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27日